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市学校思政教育工作队伍运用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教育强国首善之区建设,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该课题面向党组织关系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和北京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

二、课题类型

       设立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两个方向。其中,理论研究方向设置六类课题,即战略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含北京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改革创新试验区专项课题”)、一般课题(含北京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项课题)、辅导员专项课题、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应用对策方向仅设置一般课题。各类型课题定位与资助额度如下:

       (一)战略课题。聚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开展研究,列入北京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为10万元。研究内容在《2026年度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的“理论研究方向”选题范围内选择,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

       (二)重大课题。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重要领域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列入北京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内容在《课题指南》中的“理论研究方向”选题范围内选择,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

       (三)重点课题。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中观层面的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为2万元。研究内容在《课题指南》中的“理论研究方向”选题范围内选择,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其中,改革创新试验区专项课题仅限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研究内容仅限选择《课题指南》中的指定选题)。

       (四)一般课题。面向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中的中观或微观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为1万元。研究内容可在《课题指南》中“理论研究方向”选题中选取某一中观、微观角度自拟题目(其中,北京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项课题研究内容仅限选择《课题指南》中的指定选题),也可在“应用对策方向”选题中选择。

       (五)辅导员专项课题。面向高校辅导员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为0.5万元。研究内容可在《课题指南》中的“理论研究方向”选题中选取某一中观、微观角度自拟题目。

       (六)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在高校思政课最新版统编教材中,任选至少5个章节进行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为0.5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承担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条件和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战略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为申报高校主要负责人或具备正高级职称;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为申报校领导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一般课题申请人无职称要求;辅导员专项课题申请人应为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申请人应为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1日(含)之后出生)、没有行政职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

       4.获得全国最美辅导员提名奖及以上奖项的课题负责人申报辅导员专项课题、获得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的负责人申报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的需要提前告知宣传部。

       5.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确保亲自参与研究全过程以及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结题答辩,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2026年度课题:

       (1)课题负责人3年内有获批立项的北京市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含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北京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高校党建研究课题、北京教育系统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研究课题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尚未结题的北京市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范围同上)。

       (3)作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被终止或者撤销未满2年。

       (4)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诚信问题、一题多报行为、课题被终止或撤项且拒不退回结余经费行为等。

       (5)有在研课题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得申请2026年度战略、重大课题。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需说明。

       (二)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践案例、基于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具体转化应用,以及思政课教案、课件等。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见附件2)。

       2.凡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成果,其著作权归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市委教育工委对课题成果有优先使用权;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的研究成果(教学重点内容对照表、创新教案、创新课件)全部知识产权归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申请人须承诺有关研究成果可以无偿提供北京市教育两委有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开发和运用,以及可以无偿供全市思政课教师应用于日常思政课程教学过程之中。

       (三)其他说明

       1.原则上各级别课题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战略课题”不可转立为“重大课题”)。

       2.遵守《北京市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其中战略、重大课题须同时遵循《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3.建立负面名录制度,在研究过程中不配合课题管理、无故不完成课题或自行中止课题的,在开题、中期、结题等各环节中经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或按规定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撤销项目,将该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列入负面名录。

四、组织实施

       (一)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课题的校级申报工作由宣传部负责组织工作。

       (二)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提交的课题申报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意识形态把关,扎实做好本校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相关材料须妥善保管并留存备查,涉及保密事项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8月9日(周日)17:00前将《课题申请书》《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3、4)word电子版,签章齐全的《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附件5)pdf扫描版,盖院(系)、单位公章的项目组成员师德师风证明(无固定格式)pdf扫描版打包报送至邮箱6823@cnu.edu.cn。

       (二)校内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课题项目,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战略、重大课题合计2项,重点课题2项(其中,改革创新试验区专项课题仅限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每区限报1项),一般课题3项(其中,北京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项课题不超过1项),辅导员专项课题3项,青年教师专项课题3项。

       联系人:路伟兴

       电话:010--68909691或企业微信


宣传部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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